文創學
文化創意產業的定義和範疇迄今紛紜,美國稱為娛樂產業(entertainment industries),英國和歐洲盛行採用創意產業(creative industries),中國大陸和韓國稱為文化或是內容產業(cultural and content industries),國內則是稱為文化創意產業(cultural and creative industries)。至於學術界或是產業界,不少人採用媒體產業與文化產業交互使用。儘管不同的名稱各有優點,但也存在著自身的侷限。不過,他們都共同與休閒、娛樂、創意和媒體等要素高度關聯。